——人力资源管理师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 (1) 取得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管理工作达3年以上,经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毕(结)业证书。 (2) 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,经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课时数,并取得毕(结)业证书。 (3) 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,连续从事本职业管理工作3年以上。 (4) 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士学位,连续从事本职业管理工作6年以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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